国际合作交流处

  信息通告

News Information

四川音乐学院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

发布日期:2019/2/25 9:29:00     作者:
浏览量

四川音乐学院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


一、招生对象及要求

1、招生对象:凡满18周岁以上,身体健康,具有高中或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,且持有有效外国护照的外国籍公民。遵守中国政府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经专业考试合格者,方可入学。

2、护照要求:有效期4年以上,且最近4年(截至入学年度的430日前)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(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按一年计算,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)

3、语言要求:老版汉语水平考试(HSK)四级或者新版汉语水平考试(HSK)四级(不低于180分)。计划于当年9月入学的考生,可于当年2-3月春季学期入学进行语言进修生课程,开学前达到语言要求方可办理全日制本科生入学手续。

二、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:

全日制4年(作曲、视唱练耳、指挥、雕塑专业为5年);

三、入学申请步骤:

1、请于每年31-410日登录我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留学生招生报名网站,进行网络报名,选择报考专业,每人限报2个专业,提交以下材料:(1)《四川音乐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》(2)有效护照扫描件(3)健康证明(4)学历证明(5)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(可补交)(6)两寸正面脱帽正面照(7)报名费:800元人民币

2、网上报名成功后,非美术专业需寄送相关报考专业的音响资料(如 CDDVD);美术专业须寄送相关作品集,410日截止收件。(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,邮寄地址见文末)

3、对网上报名成功、且收到考生寄送的材料后,学院将组织相关专业权威专家进行专业评审,评审结束以后学院将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。

四、考试方法

(一)专业考试

1、专业考试时间:5月中旬进行专业面试,专业考试方式采取视频面试,具体考试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。

2、考试内容及要求见: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留学生招生报名网站

(二)文化考试

需参加当年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(HSK

五、录取:

1经学校审核并通过招生入学考试,汉语成绩合格,我院将发放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2表)。

2、留学生本人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2表)到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签证事宜。

3、学生按《录取通知书》上指定时间来四川音乐学院报到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,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请假,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;

六、费用:

1、报名费:800元人民币/专业

2、学费:30000元人民币/专业/年。注:每年学费于开学第一周付清。学生如已缴费,在未开课前提出退学或转学,可退学费的80%;开课后退学或转学,学费不退。

七、生活设施及条件:

1、住宿:可住学生公寓或校外出租房;
2
、饮食:可在学院或校外餐厅就餐;
3
、交通:学院分锦江校区和新都校区两部分。锦江校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,新都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,两校区有区间校车,40分钟即可到达。

 

八、联系方式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编:610021

电话:+86-28-85430248 +86-28-85430297

E-mail:sccmws@126.com

官方网址:http://www.sccm.cn/

 

 

 




 武侯校区

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
邮编:610021
电话:028-85430202
传真:028-85430722

 新都校区

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
邮编:610500
电话:028-89390026

 招生电话:028-85430270 / 85430022

  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:028-85430277

  艺术考级咨询电话:028-85490737 13060008118
   

请关注微博       请关注微信

四川音乐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版权所有© 2013       ICP备05016678号